中新網福州8月19日電 (餘婷)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工作部署,19日,福建省“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實施情況新聞發佈會在福州召開,福建省委文明辦、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民航福建監管局公佈了當前的實施情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誠信建設,把認真開展‘誠信福建’活動寫入省委工作要點”,福建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石建平表示,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弘揚誠信理念,推廣先進典型,貫徹落實構建“誠信福建”。
  為此,今年6月份,福建省委文明辦聯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民航福建監管局等10部門出台《福建省貫徹落實“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實施意見》,作為支撐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有力保障。
  據悉,“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明確提出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行為和採取其他信用懲戒措施,具體是:對信用懲戒的對象進行界定;對信用懲戒實施動態管理;明確信用懲戒的範圍、措施及責任單位。
  信用懲戒的範圍、措施及責任單位針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有6項措施:禁止乘坐飛機;禁止乘坐列車軟卧;在企業登記管理中對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予以任職限制;在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平臺中對失信被執行人為市場主體的予以公示其名單信息;對失信被執行人在貸款辦理、信用卡申辦等方面予以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單位的,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項目審批等方面予以限制。
  何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林衛里解釋,凡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以虛假訴訟、仲裁或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違反財產報告制度、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人民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除曝光公示、信用懲戒外,其高消費行為也將被限制。”林衛里告訴記者,“不能乘坐飛機、列車軟卧。另外,在高級酒店入住、購買不動產、旅游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都不被允許。”
  截止2014年8月18日福建省已有81944名失信被執行人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向社會公佈,占全國名單庫總數的35.87%,為全國最多,有6298名被執行人攝於失信公示威懾,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使案件得到有效執結。
  “這說明我們福建省法院執行這一措施不遺餘力,不打折扣,值得其他省市學習”,林衛里笑著說。  (原標題:福建聯動10部門實施“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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