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人民公園 測試:超過80分貝
  “只剩下公園,其他地方沒法跳”
  颱風“海鷗”帶來斷斷續續的小雨並沒有影響市民游人民公園的熱情。在歌舞曲藝區,右側是粗獷奔放的草原歌曲,左側是熱辣勁爆的迪斯科,再加上慢節奏懷舊風,三個廣場舞隊年齡段不同,風格各異,跳得十分起勁兒。
  記者發現,左邊兩個舞隊在30米之內就已經超過80分貝,而左側兩支舞隊右側舞隊的音響音量並不大,走到離右側舞隊20米處測量,噪聲平均在65分貝左右。
  “我們周一到周四都很小心,周五人多大家都放假才會大聲一點”,站在一邊休息的廣州人陳隊長說,“這裡管理挺不錯的,什麼時候在哪個區域可以跳都有規定,有時候聲音大了管理人員也會過來提醒,我們小一點聲也不會說什麼”。
  先前聽說有在小區小花園附近跳廣場舞被居民直接倒水,陳女士對公園80分貝的噪聲限制有點無奈,“其實大家合作一下就可以了。我們真的只有公園,其他地方沒法跳”。
  “平時過來看一下文藝表演也挺好的,廣場舞也不是每天都過來吵。”2分鐘就能從家走到人民公園散步的趙小姐說,“公園既然開放,就是讓市民有活動的空間,可能有些人想安靜地逛公園就會覺得廣場舞很吵,每個人的需求不同”。
  地點:文化公園 測試:超過90分貝
  距離居民區太近 噪音惹人煩
  晚上7時左右,剛剛結束中秋燈會的文化公園則熱鬧非凡。不少市民全家出動,拍照說笑,追逐嬉戲,公園門口進進出出,園內人群熙熙攘攘。
  記者走進公園不久便可聽到20米以外中心台附近廣場舞音響強烈的節奏聲。中心台前,兩支相隔不到5米的廣場舞隊正在排練,儘管兩隊人數均不足10人,記者穿梭其中噪聲測試儀仍能至84分貝。9月16日的晚上,記者再次來到文化公園發現,中心臺上戲鼓陣陣,粵劇演員們唱念做打熱鬧非凡,臺下的老年人們看得津津樂道。記者於25米外流動測量近1分鐘,噪聲接近90分貝。
  “這裡簡直太吵了”,文化公園的常客張女士告訴記者,文化公園中心台跳廣場舞的多,表演也多,儘管一般表演22時左右就結束,但離居民區太近,附近居民肯定很煩。她說,“公園規定噪聲在70分貝以下才更合適。”
  記者向詢問中心台負責人詢問是否有居民投訴噪音,噪聲限定80分貝以內是否合乎實際等問題,該工作人員則回應不知道。
  ■聲音
  噪音標準不應該全市一刀切
  “必須要考慮到公園附近學校、住宅區市民的權益。”越秀公園群眾歌舞團負責人餘鐵軍認為通過立法來規範公園內的娛樂活動很有必要。在他看來,公園是公共休閑空間,市民的娛樂與休憩需求並不存在矛盾。但從事群眾文化活動組織工作多年的他也指出:“不應該一刀切地否定公園唱歌跳舞的休閑功能”,應當依據標準對市民合理的健身娛樂活動應當予以支持。
  退休職工劉小莉坦言,廣州的公園噪音確實算比較嚴重,由於政府部門對公園相關管理指引並不明確,使得有的公園對噪音的管理過於嚴格,有的公園又放任自流。“對於公園噪音不應該一刀切。”她指出,對於公園噪音的管理,應該限制區域、限制時間,比如按照動靜分區在公園劃定健身娛樂的區域,在固定時間可以使用音響、喇叭等設施,但是不應該把所有的健身娛樂都一棒子打死。她還建議,全市公園噪音不應該按照一個分貝標準執行,而應該根據各個公園的不同情況,制定相應的標準。
  80分貝作為判斷噪音與否的分界線,有人認為太過苛刻,有人認為依然不足。對此,餘鐵軍有自己的看法:“應當以是否收到投訴為評判標準。如果(公園)在馬路旁,即使歌舞聲超過80分貝,沒有給附近市民帶來不適,這樣沒有投訴就不算是噪音。但如果(公園)和學校一牆之隔,即使是60分貝也會對學生造成影響。”他建議,在學校、住宅附近的公園應當在臨近地帶劃定“禁止娛樂活動區”,由此確保特殊地帶不受噪音影響。
  南方日報記者 鄭佳欣 實習生 楊雪瑩 張意珠 何家偉  (原標題:廣州公園到底吵不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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